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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梭:母系大家庭 -

时间:2014/5/26 17:51:00  作者:深圳海外国旅
摩梭:母系大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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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之神,是摩梭人崇拜的诸神中最崇高、最伟大的神。母亲是摩梭人生活中的轴心和靠山。摩梭人离不开母亲.离不开以母亲为主的家庭。 摩梭人不仅崇拜女神.崇拜女石祖,崇拜女祖先.而且在家庭中以母为尊,以女为贵。沪沽湖的许多摩梭人家庭是以女性为中心的母系大家庭。母系家庭中的成员,少则十几人.多则几十人,一般都在十人以上。这些家庭成员均系一个或几个外祖母的后代组成。在母系家庭中男不娶,女不嫁。夜间,女在家中接待来自另一家庭的男阿肖;而男则外出与另一家庭的女阿肖偶居。所生子女,皆属女方.血缘接母系算,财产按母系继承。 摩梭谚语说“妇女是根种.缺了就断种”。生男不生女,就意味着绝嗣。在缺乏女继承人的家庭里.为了维系母系家庭,必须设法过继同一母系血缘的一至数个养女,续接香火以免断了根。家庭中由一个最能干、公正而且有威望的妇女安排生产、生活,保管财产。摩梭人称这人为“依杜达布”或简称“达布”。家庭成员都绝对服从达布的安排。达布是母系家庭的一家之长,负责一切内外事务。如安排生活、组织劳作、管理财产和金钱、分配食物、接待客人、处理日常琐事等。达布往往是自然产生的不需经过任何选举和仪式。

 摩梭人的母系家庭成员无论姨表兄弟姐妹,均视为一母所出。家庭成员十分团结和睦,视“攒私房钱”、“闹分家”等为耻辱。他们共同劳动,有事共同商量,她们尊老爱幼,尤其对老弱病残者给予特殊照顾和尊重。同时,又无婆媳之类的矛盾,彼此很少发生吵闹、纠纷。老年人得到下辈的精心照顾。 在母系家庭中,长期以来形成了一套约定俗成的传统观念和道理规范。即抚养儿女是母亲及其姊妹兄弟的共同责任;晚辈则应尽赡养母亲及其姊妹兄弟的责任。如不守“古规”,便是没有“良心”,会受到社会的批评和谴责,甚至惩罚。最亲的人是母亲和姊妹兄弟,而生父(母亲的男阿肖)则较为疏远.没有必然的联系也无明确的供养赡养的责任和义务。家庭中的男性成员认为“家里有姐妹,有外甥,不怕断根”。因此也无必要娶妻,以免造成母系家庭的分裂。在母系家庭中,亲属的称谓也体现了以母系氏族为中心的特点。母系家庭中的女性.将自己的和姐妹的子女均视为子女.称子为“若”,女为“木”;将自己的和姐妹的女儿的子女.均视为孙.孙子称“如乌”、孙女称“如咪”;将自己兄弟的女阿肖的子女视为甥侄;称为“则乌”(男性)和“则咪”(女性);将兄弟的女阿肖的女儿的子女,称为“如乌”和“如咪”。 家庭中不论男女.将自己的生母、生母的姐妹、生母的兄弟的女阿肖,一低视为“母亲”,再以年龄区别大小,年长于生母者称“阿咪直”,年幼于生母者称为“阿咪吉”;将生母的兄弟、生母及其姊妹的男阿肖,皆视为“舅舅”统称“阿乌”,也有的将后者称“阿波”即叔父。 沪沽湖摩梭人的女性,不但担任母系家庭中的家长,还主持家中的宗教祭祀活动,并旦又是生产劳动的主力军。妇女当家作主的女儿国,在这里是名副其实的。家中大凡生小孩、少年男女换裤子、换裙子的成人礼、过继养女、一日三餐、敬祖先、每年一次的祭牧神、灶神大都由女家长主持。建新房、迁居仪式、搬运神圣的锅庄石,也须由女家长承担。女家长从旧房中取来火种,点燃新房的火塘.才能吉祥兴旺。女家长不仅料理家中的内务也负责处理一切对外事务。诸如借贷、抵押、租佃、买卖等。她们能够参加所有社交活动,有威望的长者还可参与社会纠纷的评说议论。在生产劳动中由于过去摩梭人有三分之一的男子当喇嘛,三分之一为土司服役和从事赶马运输,故农业生产以女性为主,在摩梭人中,没有排斥女性从事劳作的禁忌和谚语。当你漫步在沪沽湖畔,可见山野之中,摩梭人女子在辛勤的劳作,而很少见到男子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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