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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团购馅饼or陷阱 外出旅行消费者需谨慎

时间:2011/8/10 9:24:00  作者:深圳海外国旅
旅游团购馅饼or陷阱 外出旅行消费者需谨慎

       海外国际旅行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先生认为,目前旅游产品的旅游团购有三种形式,一是对新的旅游产品线路的推广与促销;二是采取价格优惠的手段吸引旅游者参团;还有就是采用“零负团费”形式引诱顾客“上钩”的“黑心团”。

  人的社会性本能决定了人在消费方式上总是习惯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与服务。在网络时代,旅行社与顾客间不只有单一的“买卖”关系,而应该形成真正的“合作”关系。旅游是审美和享受的过程,况且旅游过程中涉及到多方面的关系,较为复杂,旅游者出门在外总是希望有人能够提供服务与帮助。

  “旅游团购”,是作为一种认识或不认识的消费者通过网络联合起来,加大与商家的谈判能力,以求得最优价格的一种购物方式,如今,旅游团购将其触角伸向旅游市场。不过在人们对旅游团购产品的低价而欢呼时,不少旅游团购旅游产品也逐渐暴露出“陷阱”的面目,经众多媒体曝光后,这种新兴的旅游促销手段似乎又成为声讨的众矢之的。对此,本报对两位从事旅游产品开发设计与销售的资深人士进行了采访,探讨网络时代下旅游产品营销的新局势。

  现象:披着“旅游团购”羊皮,实则“黑心狼”

  旅游团购利用网络对产品进行批发,以价格优势制造影响力形成采购规模的运作模式本无可厚非,然而“任何产品销售都有必要的成本”,昆明风光国际旅行社总经理朱伯威向记者举例:目前网络上有价格仅几百元的云南-香港旅游产品,实际上就是一种典型的“零负团费”模式。“简单算一笔账,即使在旅游淡季采用包机的形式从昆明前往香港,成本也在1000元左右。”他说,不计成本价的旅行充满了“不可预测的消费前景”,这种旅游团购产品实际上已构成欺诈,有损行业形象的同时更是违法的。

  海外国际旅行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莫贤认为,目前旅游产品的旅游团购有三种形式,一是对新的旅游产品线路的推广与促销;二是采取价格优惠的手段吸引旅游者参团;还有就是采用“零负团费”形式引诱顾客“上钩”的“黑心团”。

  旅游者可以在第一种产品的购买中获得实惠,并切实体验到旅游的愉悦;在合理范围内采取价格优惠的部分产品,旅游者也可以获得较好的品质服务。而目前不少旅游团购旅游产品基本上是在价格上做文章,大打“零负团费”牌吸引游客,盲目降低成本,通过增加强制购物与自费项目盈利,导致投诉等旅游纠纷,最终散失信誉,形成恶性循环。

  对策:捂紧钱包理性消费

  面对网络上鱼龙混杂的旅游产品信息,如何进行选择,旅游行业的专家们都给出了几乎同样的答案:理性消费。那么,究竟何为“理性”?朱伯威认为,目前消费者在选择旅游产品时,普遍从价格出发,而忽略了旅游产生的必要成本,而缺乏“成本意识”,让大量零负团费产品有机可乘。

  “旅游是一种精神消费,是旅游者自身价值的体现,因此在旅游中,最宝贵的应该是时间而不是金钱。”莫贤建议消费者,价格背后,旅游产品的服务与质量差别很大,消费者在选择旅游产品时应摆正心态,从自身参与旅游的目的与需求出发,才能选择到自己中意的产品。

  此外,朱伯威还支招,在面对低价团强制进店或自费项目时,消费者应该学会自我保护,“管住”自己的钱包,坚决不消费,自身利益受损时也要及时投诉,应从“价格维权”思维向“质量维权”转变。

  营销趋势1:顾问:网络时代的旅行社角色定位

  网络带给人们足不出户就能轻松办事的便利与快感,然而,就在各方声讨“旅游团购”的时候,旅行社也在思考在网络时代下给自己一个新的定位。

  在旅游中,网络首先充当了信息发布的平台的角色,消费者可以从网络上获取丰富的旅游资讯,同时旅游企业也利用网络进行产品营销;此外,网络也为企业与企业、市场与市场之间的快速操作发挥了桥梁作用。近年来兴起的社会化网络营销模式中,部分消费者逐渐向经营者的的角色转变:在搜集整合大量信息后,利用个人社交网络进行人员组织,然后借旅行社的服务平台完成旅游过程。

  面对功能强大的网络信息化工具,莫贤认为,有的消费者通常认为旅行社在旅游过程中赚取太多差价,因此选择网络旅游团购等方式“越过”旅行社,实际上是“不必要”的。“旅行社在现代旅游活动中应该为游客充当‘顾问’的角色。”通过旅行社提供的旅游信息化平台,旅游者通过网络或是向零售商可以直接了解作为产品批发商的旅行社提供的大量信息,选择符合自己需求的旅游产品与相应服务,从而可以降低旅游成本。

  营销趋势2:跳出单一“买卖”圈,旅行社与顾客形成“合作”关系

  仅管越来越多的人们选择通过网络购买旅游产品,但朱伯威认为,这样的群体目前仍是“小众”,“机器、设备、工具永远无法替代人与人之间的交流”。

  “人的社会性本能决定了人在消费方式上总是习惯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与服务。”他说,在网络时代,旅行社与顾客间不只是单一的“买卖”关系,而应该形成真正的“合作”关系。“旅游是审美和享受的过程,况且旅游过程中涉及到多方面的关系,较为复杂,旅游者出门在外总是希望有人能够提供服务与帮助。”旅游服务人员与消费者之间也应形成沟通、互动的关系,引导旅游者消费,形成相互的配合,才能帮助旅游者完成旅游的审美享受。“我们提倡现代化、信息化,但作为旅游企业也应该更加注重提供人性化与个性化服务。”他说。

  营销趋势3:加强市场细分,增加主题旅游开发

  目前,25至35岁的年轻人构成了网络购物的大军,其中自然有不少会选择网络购买旅游产品,对此,莫贤表示目前云南省乃至全国的旅游市场细分不足,旅游产品同质化严重,针对某一特殊群体的主题旅游产品“分量”不足,而且全国范围内也缺乏相应的旅游产品设计开发的人才。“目前新产品的开发要求旅行社付出较高成本,因此通常只有在旅游旺季过后会尝试推出新产品。”

  以云南省为例,目前云南省旅游资源开发呈3个“梯队”,“一梯队”自然是滇西北的大理-丽江-香格里拉线路和西双版纳的开发;“二梯队”是后来居上的滇西腾冲-德宏以及滇东南的红河一线;还有就是其余旅游经济欠发达地区,在导游、旅游车、旅游购物店等相关的旅游接待资源配套不完善,出现“产业链断裂”的问题,难以对游客形成强的吸引力。

  对此,莫贤提出,目前兴起的自助游爱好者通常喜欢前往一些旅游发展欠发达的“非主流”旅游地区,因此,旅行社可以考虑以“旅游达人推荐”等形式对这些地区的旅游资源进行整合,并将这些线路“包装”成为性价比较高的特色旅游产品。同时,针对不同年龄段、有不同需求的客户,旅行社也应设计出相应旅游产品供消费者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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